(摘自CIID2011第二十一届(苏州)年会第三主题论坛“老建筑改造”上,CIID理事、南京筑内空间设计顾问有限公司总设计师陈卫新的发言)
长期以来,我国大量的古建筑、近现代建筑及其中的文保建筑的保护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困境:一方面国家保护资金捉襟见肘,限制了建筑的保护;另一方面部分已修缮的文保建筑因为维护、使用不当,形成二次乃至三次修缮,更加重了文保建筑保护的经济负担。
2002年以后,随着“历史文化街区”的出现,古建筑与仿古建筑一下子仿佛变成了一种时尚,老城区及其建筑因此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老城区、传统建筑的修缮运营越来越多的运用在传统建筑的保护方法中,“保护历史城镇与街区”意味着这种城镇和城区的保护、保存和修复及其发展,并使他们和谐的适应现代生活所需的各种步骤。但在目前的使用上依然存在这样那样的冲突,不合理的使用古建筑进行经营的状况令人忧心。
在目前国内外室内设计和建筑保护领域中,还没有确实的将传统建筑的保护性利用与室内设计的合适性使用结合起来。在《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即华盛顿宪章1978)中,对城市社区有这样的描述:“所有城市社区,不论是长期逐渐发展起来的,还是有意创建的,都是历史上各种各样的社会的表现。”它包括“城市、城镇及历史中心或居住区,也包括其自然和人造的环境”,“这些地区体现着传统的城市文化的价值”。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传统建筑的保护利用逐渐进入人们的视线,传统建筑的修缮及室内设计成为必然;在实际设计工作中,传统建筑在保护维修之后,与现代设计及实际使用存在冲突。在保护传统建筑的前提下,传统建筑的室内设计通过动线梳理、空间秩序的重新规划以及灯光、家具、配饰等设计,实现传统建筑在“合适性使用”的状态下,符合现代人的实际使用及现代审美。
主持人陈卫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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