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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保护的困局

        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疯狂的石头》里一个最重要的场景就是展出宝石的罗汉寺,所有俯瞰镜头,包头和道哥分别从招待所里各怀鬼胎瞄向罗汉寺的镜头,都可以看到它正被胁持在重庆的一栋栋高楼里,显得孤立无援。这也是很多其他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所面临的窘境,各类商业开发就像敌军一样,向城市中的文物建筑步步逼近,而文物建筑自身若无法成为旅游亮点,看不到近期的利益所在,都有些自身难保。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历史“过长”的国家来说,建设还是保护,是一个很尴尬的两难问题。
        数千年来,人们择址而居,适宜居住的地点是有限的,一代代人不约而同地在同一个地方一遍遍地建造城市。一味的保留古城,会不会衍生出生存空间不足的问题?留谁不留谁?
        再者,上个世纪一次次的革命,城市人口非正常激增,相当多的古迹变为了宿舍、学校,像电影里的罗汉寺,也变成了工艺品厂;“大跃进”、“深挖洞”又破坏了不少设施,留下了安全隐患。不恰当的使用和破坏,使得古迹失去原貌,不少好东西变得破破烂烂。比如,圆明园最大的劫难可能不是外国列强的抢掠,而是修造防空洞期间,周围的学校、民众大规模取砖,使得圆明园面目全非。有些古建筑在文革时期为了躲避被砸毁的厄运,某些装饰雕刻被涂上了水泥(不是可以洗掉的黄泥),现在很难处理。面对这种情况,保吗?所以有人说,拆掉某些古建筑,不就跟拔掉城市的坏牙齿一样么,留下一口瓷白大牙,那看着多漂亮。
        可是,我们对只剩下新的现代建筑也不满意。以前大家笑话北京的若干大型公共建筑都戴上了“瓜皮帽”,恐怕这才是大部分人内心期待的富于“中国特色”的建筑景象。《疯狂的石头》里冯老板想拆掉工艺品厂占据的罗汉寺,盖一个高层大厦,却又在顶楼加盖一个六角亭。据说六角亭的原型在武汉的精神病院,又有人说,山西的某个煤老板在太原盖了一栋大厦,顶上加盖了一座庙。这一层可笑里,却包含着苦涩的中国人才有的心态:想要拆旧建新,想追赶时代前进的潮流,可是内心的敬畏啊,隐隐约约的迷信啊,与传统之间难以割舍的感情都还在,继承文脉还让人显得有文化,于是又千万百计地想维持与过去的联系。

困局一:我们为什么要保护?

        中国的文物建筑保护举步维艰,正是最重要的思想意识问题没有统一。现实所谓的保护界和公众之间的认识统一不起来,为什么要保护?保护了能得到什么?关于这些问题,有各种各样堂而皇之的解释,却未见能触及到根本的。大部分回答都未能说清楚文物古迹存在的价值,只是从想当然的“保”的角度出发,不能令人信服。
        其实简单来说,文物中的遗址、石窟、寺庙、宫殿、墓葬,越是远离人民生活的,说起“保护”,即便说不出它们保护的“价值”,也完全可以从保护珍惜动物般的角度去理解。这种理解,也仅限于不与“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一到城市黄金地段,这事情就变得不好理解了。不少城市认为旧城、古建筑已经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城市发展的不利因素,古迹所能带来的效益极低,而在地价一路狂飙的今天,它们的存在甚至意味着GDP的止步不前,也就衍生出“我们是否为保护文物古迹付出了太多代价”的问题。加上现在地产开发倘若在动工之中发现了文物古迹的蛛丝马迹,一定要上报文物部门,一旦从地块中挖出有价值的文物,这块地很有可能就变成了受法律保护的文物古迹用地,再也不能用于地产开发了,开发商们“辛苦”搞来的地块就此变凉,可能还要为文物部门开展的考古发掘工作买百分之多少的单。所以,各地常闹出遇到文物瞒而不报就地销毁的事件。
        有人居住的古建筑就更是闹得不可开交,居住其中的普通人是不是就活该付出生活质量下降的代价继续维持古建筑的现状,还不能搬、不能修?这种付出值不值得?因为“为什么保”说理说不到位,常有人指责保护主义者:“你们这么爱老房子,你们怎么不去住呢?”
        话说回来,古建筑并不应该等同于生活质量的降低,现存的古建筑,多数是早先的富贵人家宅邸,曾经代表了中国最高层次的建造水准。但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中,出现了私宅公有化、超负荷居住,导致了房屋破败无人修理、争相搭建小厨房的局面。再加上,市政建设的避重就轻,着力大建新区,城市旧区的基础设施落后,居民的生活质量被搞得每况愈下。某些城市的市长到节假日钻到旧区的小胡同里搞亲民拜年活动,稍有责任心的话,看到如此的生活景象都不免心焦,当即立下军令状一般,说个最后期限,“咱们拆!”
        可是,这保与建或者保与拆的困局,根本上,不是文物古迹的错,是保护手段与发展策略之间的问题,我们本应该可以用更好的方式与古迹共处。

困局二:我们如何修

        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文物保护法规中出现“不改变文物原状”这七个字之后,文物保护界就乱了,先是“修旧如旧”,又是“修旧如新”,又是“整旧如新”,别看都只是一字之差,其中意义大不一样。“修旧如旧”反映了要尽可能保证文物古迹的古旧面貌的思路;“修旧如新”提出了新添加和新处理过的部分务必与原物相区别,保留可识别性,以防出现混淆,将历史搞乱了套;“整旧如新”说的是最好不要换梁换柱的大修,应该尽可能少处理。说来说去,都是用四个字解读不同理解下的“不改变文物原状”,最要命的“原状”两个字,各种理解就无法统一,是现存的状态还是历史上的最佳状态?
        不久前,有一小撮人编写了一个“宣言”,其中表达了中国古建筑应该尽可能修缮甚至重建到其最辉煌时期的模样的思想,目的是再现中国文明。这份“宣言”在国内鲜有人知,却翻译成了英文,发布到国际上,引起了国际保护界震惊的关注。
        如果说这种观点是错的,那故宫大修跟它的区别在哪儿呢?
        “宣言”事件恰恰暴露了我国文物保护界内最具争议的部分,到底是怎么修?无法达成共识。看到古迹被修葺一新,一点儿古味儿都没有,也会令人觉得挺别扭,可要是不修,又显得过分破旧。我们作为中国人,该如何理解古迹的“古”呢?这中间一个根本的哲学问题没有答案。此后是一个社会心理学的问题:到底我们希望古迹以何种形象呈现于世呢?

困局三:我们如何保存古迹?

        虽然前两个大问题都还没解决,但第三个问题已经开始影响我们的文物古迹保护了。目前,经过前两次文物普查,全国四十万处文物古迹中的两千多处相继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上都在国家和地方的文物部门控制管理中,有专人负责,留有较为详尽的记录,每年国家都投入大量资金进行国保单位的维护。而大量省级、市县级以及散于民间的文物古迹就未必能有充足的资金进行维护了。谁来为文物保护买单?这是个很严峻的问题。在我们这个发展过速保护不利的时代,很多文物古迹不加以保护就面临绝迹的危险。
        在美国,建筑大师赖特(Lloyd Wright)设计建造了四栋以南美风格的花砖为主要设计母题的住宅,其中埃尼斯住宅(Ennis House)早早就被列为洛杉矶的文化遗产,却不能避免其即将倒塌的命运,负责管理它的National Trust也不得不在网上寻求捐助。而同为这四栋建筑之一的米莱得住宅(Millard House)由私人购买,自行修缮管理,情况就大不一样,一直保存得相当好。
        大概是受到这类前车之鉴的启发,北京也已经出台地方法规允许出卖四合院,做出了吸引社会资金保护文物古迹的姿态。可是,苏州从2004年起开始拍卖古建筑。先是老城内的古民居“葑湄草堂”以5600万元的价格酝酿拍卖,却无下文;再是2006年8月拍卖“朱家园”无人应拍。不仅因为古建筑要价过高,修缮费用相当可观,还因为虽购得产权,文物主管部门却会干涉房主对古建筑的拆改和使用。“朱家园”的前任房主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在购房仅三年之后就想转手出去。
        在中国,私人购买是不是解决文物古迹保存的一个有效方式?怎么平衡购房者的权益和古迹保护要求之间的矛盾呢?
        这一连串的问题,没有好答案。我又想起《疯狂的石头》里冯老板如热锅上的蚂蚁般等着罗汉寺那块地。面对这些困局,我们束手无策却迫在眉睫。

摘自《万科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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