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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住宅”不能自封

九项标准锁定“生态住宅”楼盘销售拒绝误导

前段时间,在北京紫竹院附近的公交车站上,出现了某楼盘的售楼广告,公开宣称自已的项目是“公园里的家”,是“生态住宅”,而且这种“生态住宅”的广告在南方也并不少见。

姑且不论于该项目的建设对公园及周边整体环境产生的不协调和破坏,单就其自封“生态住宅”而言,也不免让人产生了几分怀疑:该项目成为“生态住宅”是否经过哪个权威机构的认证?拿一个时髦的词汇做销售卖点,似乎缺乏对消费者的责任,广告的策划者是否真正懂得“生态住宅”的含义?这样的广告宣传是否含有欺诈成分?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学会副会长饶良修高级建筑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生态是不受人为干预的,只有具备了大的生态环境,才能考虑建筑制胜的问题。“生态住宅”有严格的技术标准,开发商不能随着自封,它必须在能源、水、气、声、光、热环境、绿化、废弃物处理和建筑材料等9个方面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符合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要求。

他说,在能源系统方面,应该对住宅的围护结构和冷热系统进行节能设计,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地热能等,在冬夏季节室内均保持适宜的温度。水环境系统要求设立污水处理再利用系统和雨水收集利用系统,采用节水型厨卫设施和景观用水系统。气环境系统要求室外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室内保证自然通风,卫生间有通风换气设施,厨房设有烟气集中排放系统,达到国家规定的居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声环境系统方面,要采用隔音降噪措施,使室外日间噪声小于50分贝、夜间噪声小于40分贝,室内日间噪声小于35分贝、夜间噪声小于30分贝。光环境系统要求室内尽量采用自然光,避免光污染;室内外采用节能灯具,使用太阳能绿色照明。而在建筑材料方面,要求采用的材料符合无毒、无害、无污染、无放射性、无挥发性的要求,能够重复、循环、再生使用。

缺乏规范技术支撑“生态住宅”普及尚远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曾在去年推出过指导性的“生态住宅”建设技术要点试行方案,但最终的定稿文件至今没有正式公布。当“生态住宅”的概念已在业界风行,并被一些精明的开发商拿来炒作的时候,广大的设计人员和地方主管部门官员迫切希望见到定义规范、利于操作的正式法规性文件和标准。

全国工商联住宅产业商会成立后,看准开发商对住宅建筑市场的需求,也推出了以“亚太村”命名的生态住宅品牌,并已审核了广州汇景新城、成都滨河印象、西安枫叶新都市等几个申报项目的设计方案。

不过,对于现阶段我国“生态住宅”的建设,饶良修认为依照目前的技术,全国贯彻“生态住宅”的九大指标还缺乏足够的能力,只能从某一层面上满足需求。像清华大学的太阳能技术可以提供热水,用于住宅的供电则尚有欠缺;在光源的使用上,我国大力推广节能灯泡,但由于产品技术和质量还不过关,灯泡的寿命远未达到预期时间,省下的电费尚不够买节能灯泡的,经济上不合算,给推广工作造成了相当大的难度。

形成这种“内亏”的原因在于国内相关的研究、生产机构缺乏超前意识,没有把与“生态住宅”建设相配套的技术和产品当作未来商业的增长点去考虑,在实际运作中造成了技术和产品的支撑点不够。当然,为了完全达到“生态住宅”的建设标准,可以从国际上全面引进相关的技术和产品,但这种引进的代价将是昂贵的。只有国内的技术人员和相关厂商共同努力,解决技术及产品阶段的瓶颈,让老百姓用得起“生态住宅”的设施,我国的“生态住宅”建设才具有真正的实际意义。

摘自《中国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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